因省财政采购编报系统于每年6月30日关闭,学院专项资金需要在2016年底完成结算,为了更高效、快捷完成学院采购工作,请各分院、各部门编报采购参数时注意如下事项:
1、固定资产采购与非固定资产需分开申请。
(固定资产:凡使用年限一年以上,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资产称为固定资产。虽然单位价值不足1000元,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,且批量购置的亦应列为固定资产。)
2、不同类型物品需分开编报,分类招标,请自行分包。
3、采购参数中所编报星号条款不可超过单一品目参数条目的20%,星号条款必须满足三家以上,如含有进口商品,财政要求开标时需要供货商提供进口商品的相关文件。
4、采购参数中不得含有非国家强制性标准。(如:不可写ISO标准,可写GB标准。)
5、参数条目序号须清楚明确。
6、采购预算要合理,如预算过高,中标价过低,将导致剩余资金被财政收回,造成预算损失。如预算过低,易出现无人投标的情况,流标后导致专项资金来不及支付,财政收回的问题。请各部门谨慎填报预算价格。
7、所有参数上报财政后,如若修改参数需要到财政相关部门审批,该情况造成招标周期过长等后果,请各部门填报参数时仔细斟酌。
注:1、采购申请原件、电子版参数与纸质版参数各一份,纸质版参数需要有主管院长签字及部门骑缝章。
2、学院是以整体形式向政府提出采购计划,同类物品需要合并采购,有个别物品需与其他部门合并购置,请各部门多理解、多配合。
咨询电话:57839166
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
2016年4月20日